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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每連合之兩所 
刑具大致皆雷同 
但在後所之刑法 
則定比前之刑所 
更加嚴酷更殘忍 
陰司借以來區分 
獄中刑法之輕重 
其次為便利地府 
執行所有陰司職 
地府向外則亦是 
編冊無數之城隍 
每城以殿為中心 
向外延伸三百里 
每此範圍則設下 
一城隍來鎮此方 
其職乃為職權內 
三界中之人事物 
有無逆天之惡行 
以及所有未登上 
天界所有之神靈 
一律皆受其統管 
並且負責專擒拿 
已亡之靈回城審 
因此正確之程序 
乃為各地之城隍 
將其職權範圍內 
所有該往陰司府 
報到一切之陰魂 
擒回各自之城內 
並在城內來審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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醒世金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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